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枣阳大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GWh钒电解液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枣阳大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GWh钒电解液项目位于位于枣阳市化工工业园区,占地面积90亩,建设年产60000m3钒电解液生产线5条,主体工程主要建设电解液生产车间,配套及贮运工程有超纯水站、空氮站、配电室、原料库、成品库、液体罐区及综合楼等,环保工程主要设有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枣阳大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总 0710-3110672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众鑫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0710-3069852
附件1:《枣阳大力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GWh钒电解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zip
附件2:公众意见表.zip